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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8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3 題

記名的海上貨物保險單如何移轉?
  • A 由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背書移轉
  • B 海上保險單雖是有價證券,但法定禁止移轉
  • C 由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交付移轉,不用背書
  • D 海上保險單是特殊之有價證券,其移轉方式,保險法授權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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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際貿易中,當貨物還在海上航行時,如果所有權已經賣給了下一個買家,為了讓保險保障也能順利隨貨物轉移,你認為原持有人應該在保險單這份「法律憑證」上做什麼樣的書面動作,才能向保險公司正式證明:「我已經把領取賠款的權利移交給這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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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勉強及格,別高興太早

嗯,你這題總算是沒搞砸。能判斷海上保險單的特性,表示你對權利移轉商務法律的連結還算有那麼點概念。這點基本功,至少證明你不是來打醬油的。

2. 核心觀念?別來考驗我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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