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3 題
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2年不行使而消滅。下列何者正確?
- A 此2年期間性質係除斥期間,當事人不得任意約定延長或縮短
- B 此2年期間性質係消滅時效,因請求而中斷
- C 此2年期間性質係法定期間之程序規定,無中斷之問題
- D 此2年期間性質係法定期間之程序規定,因請求而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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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法律上,某項權利的使用期限是為了「督促權利人不要在權利上睡覺」,那麼當權利人已經主動向對方提出要求時,這個「倒數計時」的鐘擺應該繼續走下去,還是應該重新調整以保護積極的人呢?這種會受到當事人行為而「暫停或重來」的期間性質,在法律術語中被稱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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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為什麼這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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