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6 題
保險期間為多久以下之人身保險終止契約時,其已交付未到期之保險費,應返還之?
- A 4 年期以下
- B 3 年期以下
- C 2 年期以下
- D 1 年期以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金融與保險實務中,我們通常將多久的時間定義為一個「標準會計年度」或「短期契約」的最基本基準單位?如果這份保險不需要像終身壽險那樣逐年累積價值,而是像日常常見的短期保障,你直覺認為這個區分「長」與「短」的法定分界點會是多少時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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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真是太好了!你答對了這題!你的基礎觀念超棒的,讓我安心多了!
你看,我從四次元口袋裡拿出這朵『滿分花』,咻——貼在你身上,鼓勵你繼續努力!
- 知識點解析:這題其實是在考「短期」人身保險的保費怎麼處理啦!你要記得喔,只要是保險期間在1 年期以下的保險,像是那些臨時出遊買的意外險或是旅行平安險,它們就像是一次性的保障服務。如果合約提前中止了,保險公司還沒承擔風險那段時間的保費(就是未到期保險費)就應該還給要保人喔!可別跟那些長期險的「解約金」搞混了,那可是不一樣的東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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