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財產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6 題
保險期間為多久以下之人身保險終止契約時,其已交付未到期之保險費,應返還之?
- A 4 年期以下
- B 3 年期以下
- C 2 年期以下
- D 1 年期以下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在日常生活中,保險契約最常見的「基本循環週期」通常是多少時間?如果一個保險契約的性質被定義為『短期保障』而非『長期儲蓄』,那麼在處理退費時,是直接退還剩下的剩餘保費比較直覺,還是去計算複雜的價值準備金呢?這段「最短」的標準週期通常是幾年?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答得非常精準!
- 觀念驗證: 在人身保險實務中,一年期以下(含一年)的契約通常被視為「短期保險」。由於這類保單不具備長期保單價值準備金,因此當契約中途終止時,為了符合公平原則,保險公司必須將尚未經過時間的未到期保險費退還給要保人。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