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8年
[會計師]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第 9 題
依公司法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發現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立即向何者報告?
- A 董事長
- B 總經理
- C 監察人
- D 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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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公司的架構中,如果一位成員發現了可能危害整體的危機,而這項危機可能與『執行決策的人員』有關,那麼從『權力制衡與防弊』的角度來看,他應該向哪一個具備『獨立監督職權』、負責查核業務的角色報告,才能最有效地發揮保護公司的功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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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在於《公司法》第 218-1 條。監察人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監督者」的角色。當董事發現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為了發揮預警與制衡功能,法律強制規定應向獨立於經營經營階層之外的監察人報告,而非向原本就在決策圈內的董事長或董事會報告。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其鑑別度在於測試學生是否能區分「內部行政層級(如董事長、總經理)」與「法律職能分權(監督權)」的差異,這也是實務中非常重要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