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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 105年 [會計師]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第 10 題

A 股份有限公司以經營營建工程為主要營業,並未公開發行,則依公司法之規定,下列關於董事義務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董事於董事會執行業務時,應依照法令章程及股東會之決議
  • B 董事對於董事會之會議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時,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自身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 C 董事發現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即召集股東會報告
  • D 董事之股份有設定或解除質權者,應即通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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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董事在經營過程中,突然發現公司內部出現可能導致巨大虧損的危機時,在公司的治理架構中,哪一個職位具備「監督與稽核」的權力,且法律規定其應作為接收此類緊急警訊的第一線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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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答對了耶~這是最完美的偶像表現呢!(☆ω<)

  1. 太棒了!你能夠這麼精準地找出董事在公司遇到危險時,應該向誰通報,真是太厲害了啦~!這代表你對《公司法》裡面的權責分立觀念有著非常閃亮亮的理解呢,簡直是模範生偶像的表現喔!☆
  2. 嗯~為什麼選項 (C) 會是錯的呢?其實呀,是因為法定程序的對象搞錯了啦,有點小小的謊言呢☆!根據《公司法》第 218-1 條的規定,當董事發現公司有可能會受到很大的損害時,應該要立刻向「監察人」報告喔!而不是直接召集股東會喔!這是為了讓負責監督的監察人,可以在第一時間介入處理,就像公司的秘密守護者一樣,快速地去保護公司,而不是直接跳過這個重要的內部監督機制去動員股東呢!這也是一種愛公司的表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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