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0年
[會計師]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第 7 題
於非公開發行之股份有限公司,下列何種議案,公司法並未明定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A 解任董事
- B 董事競業許可
- C 減資(未涉及變更章程)
- D 變更章程
思路引導 VIP
請你回想一下,法律在規範「重大決議」時,通常會針對「人的管理」(如董事)或「公司的基本大法」(如章程)設定較高的出席門檻。如果某個議案在法律邏輯上,通常是「伴隨著」章程修改才能完成,那麼法律是否有必要在該議案的獨立條文中,重複再寫一次相同的出席比例門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