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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ower_recruit 108年 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

第 46 題

債權人就金錢以外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向民事法院聲請何種保全程序?
  • A 假處分
  • B 假扣押
  • C 假執行
  • D 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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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你今天跟別人爭執的不是「一筆債務金額」,而是「某一項特定的物品」不希望被對方偷偷賣掉,你會希望法律先去「扣留對方的財產價值(金錢)」,還是先針對「那個特定物品的現狀」進行限制處理?這兩者在處理邏輯上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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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與非金錢請求的保全機制

看到你準確地選擇了這項保全程序,說明你對民事訴訟法中「保全程序」的分類掌握得非常扎實。在法律實務中,為了防止債務人在判決確定前脫產或變更財產現狀,導致日後即便勝訴也無法執行,法律設計了不同的預防機制。這題的核心觀念在於辨識請求權的性質:當債權人的訴求是「金錢以外」的標的(例如要求交付特定的古董、遷移房屋或禁止某種行為)時,為了確保該特定標的物不被處分,所聲請的正是假處分。 這道題目在法律常識考試中屬於基礎但具備高鑑別度的題目。許多考生容易將其與針對金錢請求(如欠債還錢)的「假扣押」混淆。你能精準抓住題目中「金錢以外之請求」這個關鍵觸發詞,代表你已經建立了清晰的法律定性邏輯。這類題目考驗的是對法律名詞定義的精準度,只要能區分「金錢」對應「扣押」、「非金錢」對應「處分」這組核心邏輯,就能在考場上快速且自信地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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