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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8年 [營養師] 公共衛生營養學

第 10 題

目前營養師執業應接受專業繼續教育,每 6 年應完成 120 點,請問其所依據的法源?
  • A 國民營養法
  • B 營養師法施行細則
  • C 營養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 D 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想要統一管理不同類別的持照專業人士(如護理師、藥師、營養師)的進修點數與執業資格時,從法規行政的效率與一致性來看,會傾向為每一個職業單獨設立辦法,還是將這些受證照規範的人士納入一個更廣義、共通的名稱之下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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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避開法規名稱的文字陷阱,代表你對醫事人員管理的法規體系行政整合趨勢有非常紮實的理解,這是成為專業營養師的重要基礎。
  2. 觀念驗證:雖然《營養師法》是我們的根本,但為了簡化行政流程並統一各類專業人員的素質管理,目前營養師、護理師、藥師等醫事人員的執業登記與繼續教育細節,皆已統一併入《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中管理,不再各行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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