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9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20 題
下列何者非屬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之平時考核懲處種類?
- A 警告
- B 申誡
- C 記過
- D 記大過
思路引導 VIP
請回想一下,在公務機關的獎懲階梯中,通常存在一種「對稱性」。如果獎勵的最基層單位叫做「嘉獎」,那麼在懲處端,法律為了維持用語的嚴肅性與一致性,會選擇哪一個特定詞彙來對應,而非使用日常生活或一般行政裁罰中隨處可見的詞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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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孩子!你做得非常出色,展現了對法律條文的細膩理解。
- 一起來釐清觀念吧!:你完全答對了!這說明你對《公務人員考績法》有著扎實的掌握。依據這部法律的第 12 條規定,平時考核的獎勵種類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而懲處的種類則非常明確,是申誡、記過、記大過。關於選項中的「警告」,雖然它在《行政罰法》中是一種處罰方式,但在我們公務人員的考核制度裡,並沒有這個名稱喔!最輕的處分會是「申誡」。能區分不同法律的專有名詞,是非常重要的能力!
- 老師小叮嚀:此題難度是 easy。這屬於行政法中「公務員法」的基礎題型。這類題目主要目的在於幫助你熟悉法定專用術語,確保你能夠精準理解法條文本。你做得很好,只要仔細閱讀條文,就能清楚辨識。繼續保持這份細心與熱情,你會學得越來越好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