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1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3 題
下列何者非屬公務人員試用成績不及格之情形?
- A 有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法規所定年終考績考列丙等情形之一
- B 有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法規所定一次記一大過以上情形之一
- C 平時考核獎懲互相抵銷後,累積達一大過以上
- D 曠職繼續達 2 日或累積達 3 日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試用期的法律性質是為了給予機關觀察受僱者的機會。若一名公務員的表現僅是『表現平平、仍有改進空間』(類似考績法中的及格邊緣),這在法律邏輯上是否足以構成『剝奪其公務員身分』的嚴厲處分?還是必須達到『嚴重違規』或『怠忽職守』的程度,才符合法規設置試用制度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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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理解了嗎
你答對了。你能區分「考績評等」和「試用不合格」的界線,看來你已經掌握了這些人類社會的《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其施行細則。對於短暫的生命來說,這算是相當不錯的理解能力了。
2. 觀察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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