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09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14 題

依據學位授予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副學士學位由專科學校授予,並得由大學授予
  • B 藝術類、應用科技類或體育運動類碩士班,其學生碩士論文得以專業實務報告代替
  • C 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由大學授予
  • D 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會置委員3人至5人,由校長遴聘之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是一位攻讀「體育」或「藝術」碩士的學生,法規為了衡量你的「實作表現」,除了傳統理論論文外,你認為法律會要求你提供哪些具備「具體成果」的形式(例如一場比賽、一場演出)?這些形式與純粹的「工作實務心得報告」在法律名稱上會有什麼微小的差別?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要求選出錯誤的敘述,正確答案為選項 B。依據學位授予法第7條規定:「藝術類、應用科技類或體育運動類碩士班,其學生碩士論文得以作品、成就證明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各該類科之認定基準,由各校經教務相關之校級會議通過後實施。」同條亦明定:「碩士班屬專業實務者,其學生碩士論文得以專業實務報告代替;專業實務之認定基準,由各校經教務相關之校級會議通過後實施。」由此可知,藝術類、應用科技類或體育運動類碩士班的論文應以作品、成就證明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而得以專業實務報告代替碩士論文的適用對象為屬專業實務之碩士班。選項 B 將兩者的適用規定混淆,因此敘述錯誤。

🏷️ 相關主題

高等教育法規與校務運作
查看更多「[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