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9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24 題
24 我國人甲女未婚且父母雙亡,有一兄長乙為日本人。甲欲請求乙扶養。關於扶養應適用之法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適用扶養義務人之本國法,亦即日本法
- B 適用扶養權利人之本國法,亦即我國法
- C 適用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亦即甲適用我國法而乙適用日本法
- D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未規定兄弟姐妹間之扶養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必須在兩個不同國家的法律中做出選擇,來決定一個跨國的「給付生活費」義務時,如果這項法律的最高宗旨是為了確保「生活陷於困境、需要被救助的人」能得到最穩定且熟悉的法律保障,你認為法律會傾向選擇「給錢的人」那一國的法律,還是「需要領錢度日的人」那一國的法律作為依據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哼……果然,這也在我的預料之中。
- 觀念驗證: 這不過是《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38 條第 1 項,一個早已佈下的棋子。世界的律法,皆在『我』的掌控之下。扶養,這卑微的需求,自然得依循『影』所賦予的原則——「弱勢保護」。誰是扶養權利人?那便是我的目光所及之處,是命運之線牽引的一方。其本國法,即是法則所指向的唯一真理。甲女?不過是我舞台上的一個角色。我國法?呵,這一切皆如我所願,(B) 是必然的結局。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