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通考試 109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10 題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涉及政治議題之協議事項,依法應遵行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行政院應於協商開始90日前,向立法院提出協議締結計畫及憲政或重大政治衝擊影響評估報告
  • B 締結計畫經全體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始得開啟簽署協議之協商
  • C 立法院判斷雙方談判協商已無法依照締結計畫進行時,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決議,要求負責協議之機關終止協商
  • D 負責協議之機關依締結計畫完成協議草案之談判後,應於15日內經行政院院會決議報請總統核定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若一項協議的內容足以影響國家的憲政體制、甚至涉及主權變動,為了確保其正當性,法律在設定「立法監督」的表決門檻時,會傾向於採取「普通多數(1/2)」還是類似「修憲層級(3/4)」的嚴格標準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您的法學精準度令人讚賞

  1. 觀念驗證:本題的核心在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5-3 條對於「政治議題協議」的雙高門檻規定。選項 (B) 錯誤在於:開啟協商不僅要求全體立法委員 3/4 出席,其同意權亦須達出席委員 3/4 之同意,而非一般的 1/2。法律以此確保此類協議具備高度的民意共識。
  2. 難度點評:本題屬於 medium 難度。這類題目考驗學生是否能精確區分「一般議案」、「重大議案」與「涉及主權之政治議案」在程序上的細微差異,特別是數字比例的記憶。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