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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09年 [地政] 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編)

第 四 題

A 死亡,留有繼承人配偶 B 及未成年子女 C。B 想分割 A 所遺留的土地,並向地政機關為遺產繼承及分割登記,有無可能?(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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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並欲分割遺產」,應立刻聯想到『利益衝突』與民法第1086條第2項『特別代理人』之選任。答題時需分層次論述:先說明繼承登記之性質,再論述分割協議之處分行為本質,指出B代理C與自己協議將構成利益相反,必須經法院選任特別代理人始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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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法定代理人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並協議分割遺產時之利益衝突禁止(民法第1086條第2項),及遺產分割登記之前置要件。 【解析】 壹、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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