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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09年 [法制] 刑法

第 四 題

四、甲基於私怨挾持A並將其囚禁於自宅內,某日甲必須出遠門,便將家中鑰匙交予友人乙,且要求乙定期察看A是否安全,不料A於乙監視三日後,卻在乙外出用餐時不慎噎死。甲在國外不知情,在A死後仍請求另一友人丙幫忙觀察甲房外的巷道是否有可疑人士出入,丙於不知A死亡之情形下協助甲囚禁A。試問甲、乙、丙成立何罪?(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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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剥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的各種參與型態與結果加重犯。甲的部分要討論其先行行為引起的保證人地位及結果歸責;乙的部分涉及「不純正不作為犯」,即乙接受委託後是否有保證人義務防止A意外死亡;丙的部分則是「對已死亡之人的拘禁行為」,涉及客體不存在的不能未遂,或是犯罪已結束後的相續共同正犯/幫助犯爭議。分析重點應放在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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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1. 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第302條)及其結果加重犯。
  2. 乙之不作為傷害/致死責任(保證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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