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9年
[法警] 行政法概要
第 25 題
有關行政指導,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不服行政指導不得提起行政救濟
- B 行政指導係一種事實行為
- C 行政指導並不具有法律上之直接拘束力
- D 行政指導若遭到相對人拒絕,行政機關應即停止
思路引導 VIP
「如果行政機關雖然沒有下達強制命令,但其提供的『建議』如果內容違法或程序有瑕疵,進而導致民眾權益受損時,在法治國『權利保護』的立場下,法律是否真的會完全封鎖人民求償或尋求補償的可能性呢?」
行政指導之法律性質
💡 行政指導屬不具法律拘束力之事實行為,須以相對人自願為前提。
| 比較維度 | 行政指導 | VS | 行政處分 |
|---|---|---|---|
| 法律效果 | 無直接法律拘束力 | — | 具直接法律效果 |
| 強制性 | 無,遭拒應即停止 | — | 具單方強制執行力 |
| 主要救濟 | 一般給付或國賠 | — | 訴願及撤銷訴訟 |
💬行政指導基於自願配合,行政處分具法律強制力,救濟途徑因此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