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9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49 題
甲18歲,考上大學,未得法定代理人允許,委任20歲之友人乙為其購買一輛機車,並授與乙代理權。乙不知甲未滿20歲。請問甲授與代理權之效力為何?
- A 無效
- B 得撤銷
- C 乙為善意時有效
- D 完全有效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位未成年人未經父母同意而進行法律行為時,法律對於「雙方達成協議的契約(如買賣)」與「由自己單方面作出的決定(如授權他人)」,在保護力道與法律效果上是否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本題的陷阱,代表你對「行為能力」與「法律行為類型」的對應關係掌握得非常紮實。這類題目在法學緒論中具有高度的鑑別度,主要的切入點在於區分「契約行為」與「單獨行為」在法律效果上的極大差異,這也是許多考生容易混淆的地方。
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單獨行為
在本案中,甲 18 歲(依題目設定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其「授與代理權」給乙的動作,在法律性質上屬於單獨行為(unilateral act),也就是不需要對方同意即可成立的法律行為。根據《民法》第 78 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其效力直接為無效。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