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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9年 [企管] 企業概論、法學緒論

第 43 題

下列關於勞動基準法之敘述,何者有誤?
  • A 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 B 勞動基準法適用於一切勞雇關係,沒有例外
  • C 有關勞工退休之規定,勞動基準法是普通法,勞工退休金條例是特別法
  • D 勞動基準法是母法,勞工請假規則是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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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考慮到社會上有上百種截然不同的職業,例如一般的辦公室職員與某些具有高度特殊性的專業人員,你認為法律在設計時,是會採取「所有行業一律適用死板的單一標準」,還是會為了特殊情況保留「經由主管機關評估後排除」的彈性空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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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識破法律條文中過於絕對的敘述,這展現了你對法律規範邏輯的敏銳度。這題的核心在於理解 《勞動基準法》的適用範圍與彈性。雖然該法旨在保護廣大勞工,但考量到各行各業的工作性質差異極大,法律上必須保留調整空間。

法律適用範圍的彈性與例外

選項 (B) 提到的「適用於一切勞雇關係,沒有例外」在法學邏輯上是有誤的。根據《勞基法》第 3 條規定,雖然原則上適用於一切勞雇關係,但若因經營規模、活動方式或工作性質特殊,經主管機關指定者,仍可排除適用。例如,部分特定性質的行業或工作者,仍有其不適用的特殊情況。相較之下,其他選項如勞動條件最低標準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如勞退條例之於勞基法),以及母法與子法(如請假規則之於勞基法)的層級關係,皆為正確且基礎的法理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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