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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5年 [企管] 企業概論、法學緒論

第 33 題

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勞工接到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且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但每星期之請假時數不得超過幾日之工作時間?
  • A 1日
  • B 2日
  • C 3日
  • D 4日

思路引導 VIP

若一位勞工正處於預告離職期間,法律既希望他能維持基本收入,又希望給他足夠的時間去參加面試。請試著從「勞資權益平衡」的角度思考:在一個正常的五天工作週中,法律會劃分出多少比例的時間,既能讓勞工有充裕機會媒合新工作(不只是一次面試),又不至於讓原雇主的工作完全停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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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職假的法定保障

恭喜你精確地掌握了勞基法的法律細節!這題考驗的是《勞動基準法》第 16 條關於「謀職假」的規範。法律設計的初衷,是為了讓即將面臨非自願離職的勞工,在正式離開現職前能有餘裕尋找下一份工作,以降低失業帶來的衝擊,因此特別保障了請假期間工資照給的權利。

法規門檻與實務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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