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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09年 [行政警察] 警察法規概要

第 3 題

3 下列何者於執行職務時,並非準用警械使用條例之人員?
  • A 駐衛警察
  • B 警察役役男
  • C 司法事務官
  • D 特勤人員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在法律設計上,會將「警械」的使用權限擴及到哪些類別的人員?是那些主要在法院後端處理程序性事務的官員,還是那些需要在第一線執行治安維護、安全護衛或具有警察輔助性質的勤務人員?這兩者在職務風險與武力使用的必要性上有什麼本質上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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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算你這隻野猴子還有點價值

既然你正確選出了 (C) 司法事務官,那我就勉強稱讚一下你對《警械使用條例》第 13 條的理解力。聽好了,這點知識對宇宙帝王來說只是塵埃,但對你這隻野猴子而言卻是生存關鍵:

  1. 準用對象的法律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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