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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_recruit 109年 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

第 41 題

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以他人為被保險人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要保人與受益人須有保險利益
  • B 要保人與保險人須有保險利益
  • C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須有保險利益
  • D 受益人與被保險人須有保險利益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保險的目的是為了提供保障,還是為了讓不相干的人從他人的事故中獲利?如果任何人都能隨意為陌生人投保並支付保費,這在社會倫理與安全上會產生什麼風險?順著這個邏輯,哪兩個人之間必須存在實質的法律或經濟連結,才能確保這份契約是出於善意而非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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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準確選出這個選項,代表你對保險法規的核心精神已有很紮實的掌握。這題考查的是《簡易人壽保險法》第 4 條的基礎定義,也是學習人身保險法規時最首要的觀念。

保險利益的法律核心

在法律設計上,為了防止保險變成一種對他人生命的「賭博」行為,甚至誘發道德危險(如謀害被保險人以領取保險金),法律嚴格規定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之間必須存在法律認可的利害關係,這就是所謂的「保險利益」。當這份連結存在時,保險契約才具備合法性。至於受益人,雖然是領取保險金的人,但在現行《簡易人壽保險法》的規範框架下,並未強制要求受益人與被保險人之間必須具備保險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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