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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_recruit 109年 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

第 41 題

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以他人為被保險人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要保人與受益人須有保險利益
  • B 要保人與保險人須有保險利益
  • C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須有保險利益
  • D 受益人與被保險人須有保險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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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試著思考:保險的目的是為了提供保障,還是為了讓不相干的人從他人的事故中獲利?如果任何人都能隨意為陌生人投保並支付保費,這在社會倫理與安全上會產生什麼風險?順著這個邏輯,哪兩個人之間必須存在實質的法律或經濟連結,才能確保這份契約是出於善意而非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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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掌握法條的核心細節,選出 (C) 展現了你對人身保險基本法理的紮實理解。在保險契約中,「保險利益(Insurable Interest)」是為了防止道德危險、避免保險變成賭博行為的重要防線。

保險利益的法律依據

根據**《簡易人壽保險法》第 9 條的明確規定:「以他人為被保險人(Insured)時,須要保人(Proposer)與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這是本題最核心的考點。法律強制要求發起投保的要保人,必須與被保險人之間存在經濟或生活上的利害關係,例如親屬或債權債務關係;至於受益人(Beneficiary)或保險人,法條並未規範其與被保險人間須具備保險利益,這正是區分選項對錯的關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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