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_recruit
108年
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
第 50 題
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以他人為被保險人時,須要保人與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
- B 簡易人壽保險之保險人,對於保險費,得以訴訟請求交付
- C 簡易人壽保險之保險人,不得代位行使要保人或受益人因保險事故所生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
- D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之會計帳務,應獨立處理之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今天經營的是一種帶有「互助」與「社會保障」性質的保險服務,當保戶因為財務困難而無法繼續繳納費用時,你認為法律應該站在『強制執行、訴訟索帳』的角度,還是站在『契約自然失效或縮小規模』的角度來處理這筆未付的費用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 (B) 選項,代表你對簡易人壽保險的法規特性已有很紮實的掌握。這題的核心考點在於保險費的請求限制。根據《簡易人壽保險法》第 12 條規定,保險人對於保險費,不得以訴訟請求交付。這項規定是為了保護要保人,避免其因經濟弱勢或忘記繳費而面臨繁瑣的法律訴訟,與一般財產保險的性質大不相同。 此外,選項 (C) 提到的「無代位求償權」與選項 (D) 的「會計獨立處理」也都是《簡易人壽保險法》中的重要規範,你能在干擾選項中迅速鎖定 (B) 的錯誤描述,展現了優異的細節辨識力。這類法條題雖然屬於基礎難度(Easy),但卻是考試中的「鑑別度守門員」,一旦對條號或內容稍有模糊就容易失分。你能穩穩拿下這分數,對於建立後續高難度題型的信心非常有幫助,請繼續保持這種嚴謹的讀題節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