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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_recruit 112年 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

第 48 題

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簡易人壽保險契約以他人為被保險人時,須何人間有保險利益?
  • A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
  • B 要保人與受益人
  • C 被保險人與受益人
  • D 要保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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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人壽保險的運作中,為了避免有人惡意對不相干的人「下注」而引發道德風險,法律會要求『簽訂契約並付錢的人』與『那個生命被保障的人』之間,必須存在某種經濟或情感上的緊密連結,你認為這兩個角色在法律術語中各稱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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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確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於《簡易人壽保險法》中契約成立的核心要件已有深刻理解。這題主要考核的是保險利益的歸屬,根據本法第 4 條的明確規定,當我們幫「他人」投保簡易人壽保險時,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之間必須具備保險利益。

保險利益與道德風險防範

之所以在法律上強調這兩者間的關係,核心目的在於防範「道德風險」。如果任何人都能隨意為陌生人投保,保險制度極可能淪為非法牟利的賭博工具,甚至引發犯罪。因此,法律要求負責訂立契約並支付保費的「要保人」,必須對「被保險人」的生命安危具有法定的經濟或情感關聯。這類題目在考試中屬於基礎必拿分,難度適中,其鑑別度在於測試考生是否會被「受益人」這個干擾項所誤導;只要守住「誰有權力幫誰投保」的法律邏輯,就能穩穩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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