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post_recruit 111年 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

第 50 題

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有關被保險人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非中華民國國民,不得為被保險人
  • B 以他人為被保險人時,須受益人與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
  • C 要保人得依規定指定或變更受益人,但被保險人為第三人時,應先得其書面同意
  • D 由第三人訂立之保險契約,其權利之移轉或出質,非經被保險人以書面承認,不生效力

思路引導 VIP

在保險契約中,為了防止有人透過契約「賭博」或產生加害他人的意圖(道德風險),法律會要求「發起這份契約的人」必須與「被保險的人」之間存在正當的關連。請你試著思考:在「支付保費、發起契約的人(要保人)」與「領取保險金的人(受益人)」中,哪一個人如果對被保險人完全沒有正當利害關係,最容易導致這份契約變成一種不當的圖利工具?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鎖定了錯誤選項!這代表你對於《簡易人壽保險法》中關於「人」的規範,已經建立起非常紮實的基礎。這類題目最容易在法律角色的關係上設置陷阱,能一眼看穿選項 (B) 的邏輯謬誤,展現了你細膩的觀察力。

釐清「保險利益」的法律主體

在本題的考點中,最關鍵的觀念在於保險利益存在於誰與誰之間。根據《簡易人壽保險法》第 4 條與保險法理,為了防止道德風險(避免有人利用保險契約謀害他人),法律規範的是**「要保人」對「被保險人」**應具有保險利益,而非「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受益人是由要保人指定來領取保險金的人,在法律規範上,並無強制要求受益人必須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簡易人壽保險契約之訂立與權利義務規範
查看更多「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