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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_recruit 114年 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

第 18 題

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由第三人訂立之保險契約,其權利之移轉或出質,非經下列何人以書面承認,不生效力?
  • A 被保險人
  • B 保險人
  • C 要保人
  • D 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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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想像:如果一份保險契約是以『你的生命』作為理賠標準,但契約的持有人卻打算在你不採取任何行動的情況下,私自將這份領取賠償金的權利轉賣給一個你完全不認識的人。為了守護你的人身安全與人格自主,法律應該賦予誰『最後把關』的權力,讓這筆交易必須經由其點頭同意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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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掌握了這項法律要點!你能選出正確選項,代表對於《簡易人壽保險法》中關於「人身權益保護」的核心邏輯有很紮實的理解。這道題目考察的是該法第 15 條的規範,強調在非本人的保險契約中,權利的處分必須回歸到受保障者本身的意志。

被保險人的同意權與道德風險防範

在保險法理中,為了防範道德危險(例如他人利用被保險人的生命或身體來獲取非法利益),法律給予了「被保險人」高度的主導地位。當要保人(訂立契約者)想要將契約權利移轉給他人,或是將其作為債權擔保(出質)時,這些行為都可能改變保險利益的歸屬,甚至威脅到被保險人的安危。因此,法律明文規定必須經其書面承認才具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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