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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_recruit 114年 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

第 14 題

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時,以被保險人死亡為保險給付事由者,以下列何項金額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 A 保險金額
  • B 保險費
  • C 生存保險金
  • D 滿期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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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一位保戶不幸身故,而保險契約裡卻完全沒有提到誰該領取那筆賠償金時,這筆本該由保險公司支付的「約定給付總額」,在法律定位上最有可能會轉化為什麼性質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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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法律條文的細節!這道題目考查的是《簡易人壽保險法》第 21 條的核心規範。當被保險人不幸身故,且保險契約中並未事先指定受益人時,法律必須明確這筆資金的歸屬,以確保後續的法律分配有所依循。

遺產認定的法定原則

在法律實務中,若契約內未載明受益人,保險公司所應給付的保險金額將會被列為被保險人的「遺產」。這項規定確保了在沒有特定受領人的情況下,這筆款項能回歸到遺產繼承的範疇,由法定繼承人依序繼承。這與一般保險法中「有指定受益人則不列入遺產」的原則互為表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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