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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_recruit 111年 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

第 18 題

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簡易人壽保險之保險費付足一年以上者,要保人得以保險單為質,在其何種金額內,向保險人申請借款?
  • A 解約金
  • B 生存保險金
  • C 滿期保險金
  • D 保單價值準備金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要保人想要向保險公司借錢時,這筆借款必須要有實質的資產作為「抵押」或「擔保」。在保險合約中,哪一個項目代表了保險公司目前為這張保單所「實際存積、準備用來應付未來支出」的價值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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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你能精準辨識出「保單價值準備金」這個關鍵詞,顯示你對《簡易人壽保險法》的權利義務規範已有相當紮實的理解。

簡易人壽保險之質押借款

根據《簡易人壽保險法》第 21 條規定,當簡易人壽保險之保險費付足一年以上者,要保人得以保險單為質,在**保單價值準備金(Policy Value Reserve)**範圍內向保險人申請借款。這項設計的目的是為了增加資金運用的靈活性,讓保戶在有急需資金需求時,不需要直接採取「終止契約(解約)」的方式,而是能透過質押借款來渡過難關,同時維持保險契約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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