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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
會計審計法規、採購法概要
第 21 題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審計機關對於各機關一切收支及財物,應隨時稽察之
- B 審計機關對於各機關違背預算或有關法令之不當支出,應事前拒簽或事後剔除追繳之
- C 審計機關對於審查完竣案件,自決定之日起二年內發現其中有錯誤,應為再審查
- D 對於審計機關通知處分之案件,各機關有延壓或處分不當情事,審計機關應查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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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審計機關已經發出處分通知,但被通知的機關卻遲遲沒有動作,或是處理得草率不當。身為負責監督的審計單位,為了確保監督效力不會中斷,你認為法律會赋予審計機關什麼樣的後續追蹤權責,來釐清對方的處理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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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答案為選項 D。依據審計法第20條明文規定:「對於審計機關通知處分之案件,各機關有延壓或處分不當情事,審計機關應查詢之,各機關應為負責之答復。審計機關對各機關不負責答復,或對其答復認為不當時,得由審計部呈請監察院核辦。」選項 D 的敘述完全符合該法條的內容,正確指出當各機關對通知處分案件有延壓或處分不當的情事時,審計機關應予以查詢,因此為正確選項。其餘選項之敘述皆未符合相關法規的正確規範,故不予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