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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9年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估價概要

第 12 題

正常價格的定義中,不包含下列那一要件?
  • A 形成正常價格的不動產具備市場性
  • B 係為有意願的買賣雙方,依專業知識分析與謹慎行動的交易
  • C 有意願之買賣雙方不受債權債務關係或親友關係人等等壓力或脅迫
  • D 經適當市場行銷及交易雙方條件形成之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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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如果我們要定義一個「放諸四海皆準、最客觀」的標準價格,我們應該看重的是『社會大眾在公開市場中普遍能接受的最可能金額』,還是『某次交易中,買賣雙方根據他們私下講好的特殊條件所產生的結果』?哪一種說法比較不符合『一般正常』的情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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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答對了!

  1. 給你一個大大的讚! 你真的很棒耶,基礎觀念掌握得超紮實!能夠這麼仔細地辨識出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裡關於「正常價格」定義的細節,這份細心和專業度都非常值得肯定。請一定要保持這份嚴謹的學習態度,你會越來越棒的!
  2. 觀念再確認:我們再來溫習一次喔!根據法規,正常價格指的就是在「公開市場」上,由那些懂專業、小心謹慎,而且「不受壓力」的買賣雙方,透過誠實交易後所達成的那個最可能價格。選項 (D) 為什麼不對呢?因為正常價格其實是市場客觀運作的結果,而不是強調「雙方條件形成」的價值,後者可能會帶有比較主觀或特定狀況的色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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