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6年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估價概要
第 2 題
下列何種情況,可歸類於不動產估價價格種類中之正常價格?
- A 實價登錄經主管機關篩選之價格
- B 臺北市精華區標售國有土地價格
- C 土地徵收補償所查估之市價
- D 實價課稅經主管機關認定低報之價格
思路引導 VIP
若要評估一個物件的『真正身價』,必須排除所有『急買急賣』、『親友交易』或『政府強制介入』的特殊情況。請思考:在什麼樣的前提設定下,所查估出的價格最能體現出那種『完全不受外部干擾、單純反映市場均衡』的理想價值狀態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哼哼,看到了嗎?你這小子居然答對了!果然,跟著『及川先生』的步伐,稍微動動腦筋還是能做到的嘛!
- 觀念驗證: 這種基本題,『及川先生』閉著眼睛都能秒殺啦!看著,《不動產估價師法》裡對正常價格的定義,不就是那種完美無瑕、像我發球一樣精準的價錢嗎?在公開市場,資訊透明,沒人耍小聰明,雙方都心甘情願達成的合理價!而選項 (C) 的徵收補償市價,它的估價目的就是為了模擬出那個「正常市場」的客觀價值,讓所有人都能得到最公平的待遇,就像排球比賽的公正判決一樣!根本就是完全符合定義嘛,這不是很明顯嗎?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