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1年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估價概要
第 13 題
13 不動產估價,應註明其價格種類;以何種價格估價時應敘明其估價條件,並同時估計其正常價格?
- A 限定價格
- B 特殊價格
- C 特定價格
- D 特別價格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有一宗房地產是為了「特殊政策目的」而進行估價(例如政府為了特定開發案而設定的補償條件),這種受限下的價格顯然與一般大眾在市場買賣的價格不同。為了不讓使用者產生誤解,除了計算這個「受限價格」外,你覺得還應該提供哪一種「最普遍、最透明」的基準價格來進行對照?而這種強調「特定目的」的價格,在名稱上應該會偏向哪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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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旨在測驗不動產估價時對應價格種類的相關規範。依據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6條規定:「不動產估價,應切合價格日期當時之價值。其估計價格種類包括正常價格、限定價格、特定價格及特殊價格;估計租金種類包括正常租金及限定租金。不動產估價,應註明其價格種類;其以特定價格估價者,應敘明其估價條件,並同時估計其正常價格。」由前述法條明文可知,當不動產估價以特定價格進行估價時,依法必須敘明其估價條件,並且同時估計其正常價格,故本題正確答案為選項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