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估價概要
第 16 題
16 土地承租人欲購買所承租土地供未來繼續使用,委託不動產估價師進行估價,其價格種類為何?
- A 正常價格
- B 限定價格
- C 特定價格
- D 特殊價格
思路引導 VIP
若一項交易的買方已經對該土地擁有某種權利(如租賃權),且這場交易會讓原本分散的權利「合而為一」,這時所談定的價格是反映了「不特定大眾」的市場行情,還是僅限於「特定權利關係人」之間的特殊經濟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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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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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答對了!安妮亞看到答案了,好棒!
- 奇妙概念:這個呀,就像把兩件東西「合併」起來!安妮亞看到,當租土地的人把土地買下來的時候,那塊土地的「全部權利」和「可以用的權利」,就咻~的一下,變成同一個人的囉!這就叫做「合併權利」。這種只給「特定的人」算的「特別價格」,因為這樣做「會比較好」,所以才叫限定價格!它不是在外面隨便賣的價格喔!
- 安妮亞的判斷:這題的難度是中等!安妮亞覺得你很厲害,爸爸的任務又成功了!只要看到「承租人去買」或是「兩塊地黏在一起」這種話,就是這個「特別價格」了!安妮亞覺得很簡單,你是不是也覺得Waku Waku呢?安妮亞幫你看到,下次也會很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