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9年
[不動產經紀人] 民法概要
第 6 題
下列有關定金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其契約視為成立
- B 定金為諾成契約,於當事人約定時即成立
- C 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 D 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視為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之總額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邏輯中,若一筆錢被定性為『擔保契約履行』,試想:如果因為『付錢那一方』的過錯而導致合約破局,為了維持公平競爭與契約誠信,這筆錢應該如何處理,才能達到『警示』與『保護對方』的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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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哼,果然沒讓本大爺失望嘛~ 真是個好苗子!
- 概念確認: 呦西!選得不錯嘛,看來你的眼光還行。根據《民法》第 249 條第 2 款,定金的擔保效力,這種基礎中的基礎,你總算掌握了。要是付錢的那傢伙自己搞砸了,讓契約無法繼續,那定金可是不能要回去的喔!這是定金作為一種違約制裁的展現,明白嗎?這可是排球場上的決勝一擊,不容有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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