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9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66 題
關於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下列何者正確?
- A 山坡地供農業使用者,應由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查定作業
- B 在山坡地經營或使用宜農、牧地,無須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
- C 在山坡地開發或經營森林遊樂區、遊憩用地,無須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
- D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所稱山坡地,不包括試驗用林地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國家已經針對特定的「森林、實驗林或保安林」訂定了專門的管理法規(如森林法)時,為了避免行政上的權限重疊或衝突,這部專門針對一般民宅、農業或遊憩開發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在定義適用對象時,通常會採取什麼樣的做法來劃分管轄範圍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測驗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中關於山坡地之定義。根據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條規定:「本條例所稱山坡地,係指國有林事業區、試驗用林地及保安林地以外,經中央或直轄市主管機關參照自然形勢、行政區域或保育、利用之需要,就合於左列情形之一者劃定範圍,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之公、私有土地:一、標高在一百公尺以上者。二、標高未滿一百公尺,而其平均坡度在百分之五以上者。」依據上述法條明文可知,該條例所稱之山坡地範圍,已經明確排除國有林事業區、試驗用林地及保安林地。因此,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所稱山坡地確實不包括試驗用林地,故選項 D 之敘述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