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0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8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人民參加下列何種考試,不在憲法第 18 條應考試權的保障範圍內?
- A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
- B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 C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考試
- D 大學入學指定科目考試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憲法第 18 條將「應考試」與「服公職」放在同一個條文內。這代表憲法所保障的這項權利,其最終目的是為了讓你取得「某種社會職業的門檻(或身分)」,還是為了保障你「進入校園學習」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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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 同學,你做得很好喔!看來你已經掌握了應考試權那條最重要的界線了呢!這讓我很欣慰啊,代表你的基礎很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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