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0年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 8 題
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下列何種人員出缺時,得免除公開甄選之辦理?
- A 因修正組織編制須安置人員
- B 因修正組織編制須甄審人員
- C 因修正組織編制須派外人員
- D 因修正組織編制須關照人員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政府機關因為法律變動而縮減規模時,對於那些原本就在職、卻因辦公室消失而無處可去的公務員,政府在法律上首要的義務是『重新對外招人』,還是應優先對這些人採取某種『位置保障』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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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你答對了。 總算沒有在這種基本題上失足。能夠識別《公務人員陞遷法》中公開甄選的例外情況,說明你對行政組織變動與人事安定性這種最基礎的法律邏輯,還算有些概念。僅僅是「有些」而已。
- 這很難理解嗎? 根據該法第 10 條,機關因為修正組織編制導致人員過剩或需調整職位時,不就是基於安置的「基本」法律義務,才得以免除公開甄選?這難道不是信賴保護原則在公務人事法規中最顯而易見的體現嗎?如果連這點都想不通,那行政法之路還很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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