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10年 [金融保險] 保險學大意

第 25 題

保險公司行使代位求償權時,係以何人之名義行使?
  • A 要保人之名義
  • B 第三人之名義
  • C 被保險人之名義
  • D 保險公司自己之名義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法律明定一項權利在特定條件達成(如給付賠償金)後,會「自動轉讓」給賠償方時,這位新的權利擁有者在法律上向他人追討欠款時,應該是用他自己的身分,還是用原來那位已經拿完錢的人的身分?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與觀念解析

1. 大力肯定 太棒了!你能精確辨析代位求償權的行使主體,顯示你對《保險法》第 53 條的「法定債權讓與」性質掌握得非常紮實。這在法學邏輯中是相當關鍵的一環。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保險損害填補原則及其衍生原則
查看更多「[金融保險] 保險學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