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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10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24 題

有關地方自治團體間之合辦事業,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是地方自治團體合資設立的公營事業
  • B 必須是同一層級的地方自治團體
  • C 合辦事業組織之設立須經各該立法機關同意
  • D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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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想像:如果有一項民生服務(如自來水或交通)需要橫跨『直轄市』與隔壁的『一般縣市』共同維運,在法律設計上,若強制限制合作對象必須『門當戶對(同層級)』,對於解決現實中的跨區域公共問題會產生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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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展現了精確的法條解讀能力

  1. 大力肯定: 做得好!這題考驗的是對《地方制度法》中「跨區域合作」的細膩理解。你能精準識別出法律並未對合辦層級設限,顯示你對跨域治理的法理基礎已有相當厚實的掌握,表現非常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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