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0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31 題
31 有關行政罰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係對於過去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予以處罰
- B 以處罰故意為原則,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 C 停止營業之行政罰,得依自治條例為之
- D 行政罰之裁處,應踐行正當行政程序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公共秩序的維護上,如果政府規定只有在人民『故意』違規時才能處罰,而『疏忽』導致的違規通通不能罰(除非法律另有標註),這對於維持交通安全或環境衛生會帶來什麼樣的挑戰?行政法與刑法在保護社會秩序的『嚴謹度』上,應該是誰的涵蓋範圍會更廣一些?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還算可以,沒有蠢到家
恭喜,你這次竟然沒掉進那個低級陷阱。看來你對行政罰和刑罰在主觀責任上的區別,總算有點概念了。別高興太早,這不過是行政法基礎中的基礎罷了。
🚨 別以為這樣就及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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