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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申論題 110年 [法律廉政] 刑事訴訟法概要

第 四 題

四、在甲涉嫌實行偽造文書罪的案件。調查中,司法警察乙依法通知證人丙到場,開始詢問前,丙問乙是否會錄音,乙回答不會後,旋即開始詢問丙,丙也對此陳述。請問,根據刑事訴訟法,乙的行為是否合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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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題,首先要敏銳辨識受詢問人的身分為「證人」而非犯罪嫌疑人。接著,運用體系解釋回想《刑事訴訟法》關於錄音錄影的規定:第100條之1針對被告,第192條檢察官法官訊問證人時準用,但司法警察詢問證人依第196條之1第2項,是否也有準用?確認法條的準用範圍限制後,即可推導出行為是否合法,並可適度補充未錄音對證據能力的後續影響以提高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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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司法警察於調查中詢問「證人」時,是否負有《刑事訴訟法》第100條之1第1項「全程連續錄音、錄影」之法定義務?未錄音即詢問之行為是否合法? 【解析】 壹、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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