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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10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25 題

甲男年滿 20 歲,乙女年滿 18 歲,在甲之好友丙與乙之父丁之見證下,甲乙於民國 109 年間在教堂公開結婚,丙丁並當場於甲乙之結婚證書簽名。甲乙之結婚效力如何?
  • A 未經甲父戊之同意,戊得向法院訴請撤銷
  • B 甲乙未向戶政機關為登記,故結婚無效
  • C 丁為乙之法定代理人,不得為結婚書面之證人,故結婚效力未定
  • D 2 人以上之證人見證公開儀式,故結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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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為了追求『法律關係的安定性』與『公示性』,避免單憑私人舉辦的活動來決定法律效力,那麼除了當事人彼此的承諾與親友的見證外,法律通常會要求當事人向哪一個政府行政單位完成什麼樣的法定程序,這段關係才會正式獲得國家的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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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從「儀式婚」到「登記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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