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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10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9 題

下列有關營利事業所得額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營利事業持有之短期票券發票日在中華民國 99 年 1 月 1 日以後者,其利息所得不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 B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或盈餘,應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
  • C 自 100 年度起,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經營海運業務之營利事業,符合一定要件,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者,其海運業務收入得選擇按船舶淨噸位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
  • D 國外影片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經由營業代理人出租影片之收入,應以其二分之一為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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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家外國企業在台灣賺取了收入,但在本地並沒有設立實體辦公室(分支機構)來記錄其帳簿憑證,政府在無法核實其「實際經營成本」的情況下,你認為法律會採取什麼樣的行政手段,來公正且快速地估算出這家公司該繳多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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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非常好!你精準選出了正確答案,展現對稅法細節的絕佳掌握度。 依《所得稅法》第 26 條規定,國外影片事業在境內無分支機構而經營業代理人出租影片者,為簡化稽徵,明定以其收入的二分之一作為境內營利事業所得額,你的判斷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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