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10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第 二 題
二、根據我國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請重點說明性別歧視禁止的有關規定。(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本題,應先點出《性別工作平等法》已更名為《性別平等工作法》。答題策略應以『職場生命週期』為軸,依序羅列法條中從招募、教育訓練、福利、薪資到解僱等各階段的歧視禁止規定,並務必補充『例外規定(真實職業資格)』與實務上極重要的『舉證責任倒置』機制,以展現勞工行政實務的專業深度。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 為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之精神,我國制定《性別平等工作法》(原名為《性別工作平等法》,於民國112年修正法規名稱)。該法第二章「性別歧視之禁止」明文規範雇主在職場生命週期的各個階段,均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論述】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