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高考申論題 110年 [地政] 土地法規

第 二 題

二、依「國土計畫法」規定,國土保育費與影響費之收取時機及用途為何?另外「國土計畫法」亦規定得劃定國土復育促進地區,關於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內已有聚落或建築設施時,能否加以限制居住或強制遷居?試依「國土計畫法」相關規定說明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1. 考點辨識:此題檢驗對《國土計畫法》中「經濟手段」與「土地復育措施」的理解。重點在於區分兩種費用的功能,以及對居住權限制的法律門檻。
  2. 論述順序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考點分析】 本題考查國土計畫法之環境保育手段(保育費、影響費)以及國土復育地區之居住權益保障措施。 【理論/法規依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0年[地政] 土地法規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