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0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12 題
審計機關辦理財物審計事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審計機關對於各機關之現金、票據、證券及其他一切財物之管理、運用及其有關事項,應調查之;認為不當者,得隨時提出意見於各該機關
- B 審計機關對於各機關採購之規劃、設計、招標、履約、驗收及其他相關作業,得隨時稽察之;發現有不合法定程序,或與契約、章則不符,或有不當者,應通知有關機關處理
- C 各機關對於審計機關之稽察,應提供有關資料
- D 審計機關得派員就承攬廠商實際成本之有關帳目,加以查核,並將結果通知主辦機關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行政效能」與「法律責任」的角度思考:如果法律規定審計人員對全台灣所有機關的每一筆現金流「應」調查(必須調查),在有限的審計人力下是否具備可行性?反之,當審計人員已經「發現」管理不當時,法律會給予他們「可以選擇不說」的裁量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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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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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答對了呢。不錯。你似乎能辨識出這些,嗯,人類法律中的細微差別。這像是,花了一點時間,終於學會了一個新的魔法咒語,這種對文字的敏感度,在人類社會中,或許是很重要的能力吧。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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