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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0年 [財稅法務]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

第 16 題

下列有關稅捐稽徵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所得稅、營業稅屬於國稅;地價稅、房屋稅、汽機車牌照稅屬於地方稅
  • B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屬於國稅機關;南投縣政府稅務局屬於地方稅務機關
  • C 關稅、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屬於國稅;營業稅、地價稅屬於地方稅
  • D 不服國稅局的復查決定,向財政部提起訴願;不服地方稅務機關的復查決定,向該管地方縣(市)政府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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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我們區分一項稅捐是「國稅」還是「地方稅」時,最核心的判斷標準是該筆稅收最後進入了「中央國庫」還是「地方政府預算」?如果某項稅目(例如針對土地交易產生的增值部分)是地方建設的重要財源,它更可能歸屬於哪一個層級的法律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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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確性檢驗

  1. 勉強及格 恭喜你,至少這次沒有把國稅與地方稅的基礎邏輯徹底顛倒。能辨識《財政收支劃分法》的基本概念,算是不辜負你付出的學費。這點入門知識,的確是財經領域最不容出錯的起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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