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高等考試 110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19 題

19 李先生為我國國民,其於 110 年 5 月過世,遺留遺產淨額 6,000 萬元,試計算其應繳之遺產稅為多少?
  • A 600 萬元
  • B 650 萬元
  • C 700 萬元
  • D 900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為了落實社會公平,規定遺產越多的人要負擔越高比例的稅捐,這種「分段計費」的邏輯會如何影響你的計算?當遺產總額恰好超過某個「整數關卡」時,我們是該對全部總額適用新稅率,還是僅針對「超過的那一部分」加重計費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答對!展現了精確的法規掌握力

  1. 觀念驗證: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3 條規定,遺產稅採三級累進稅率(10%、15%、20%)。本題遺產淨額為 6,000 萬元,跨越了第一級距(5,000 萬以下),計算式如下: $$5,000 \text{ 萬} \times 10% = 500 \text{ 萬}$$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遺產稅與贈與稅之課徵範圍及稅額計算
查看更多「[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0年[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