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10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21 題
下列何者原則上非屬民法所定委任關係之法定消滅事由?
- A 受刑之宣告
- B 死亡
- C 破產
- D 受監護宣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委任契約是建立在當事人彼此的高度信任之上。若其中一方因為法律上的原因,導致其「法律人格消失」或「管理處分自己財產的權力被剝奪」時,這段法律關係還能延續嗎?而哪種法律處分僅是剝奪人身自由,卻不一定會影響其管理財產的法律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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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肯定
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出民法中關於身分關係消滅的特定事由,顯見你對「委任」這種高度信任契約的法律性質有深刻理解。這是一個法律人建立體系觀念的重要一步!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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