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國考 110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21 題

A 公司於民國(下同)105 年 1 月向 B 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B 公司)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A 公司廠房於 105 年 5 月失火,火勢延燒造成 C 公司廠房損失。C 公司於 105 年 10 月起訴 A 公司,於 108 年 10 月判決確定 A 公司應賠償 C 公司之損失。因 A 公司失火後即不再營業,亦無資產可供執行,C 公司乃於 110 年 9 月依保險法第 94 條向 B 公司提起訴訟,請求保險理賠。試問:C 公司對 B 公司之訴訟有無罹於時效?該時效應自何時起算?
  • A 依保險法第 65 條,應自保險得為請求之日(105 年 5 月失火)起算二年,因此已經罹於時效
  • B 依保險法第 90 條被保險人受賠償之請求,亦即應自 105 年 10 月起算二年,因此已經罹於時效
  • C 應依被保險人侵權行為責任發生日起算二年,亦即應自 105 年 5 月失火起算二年,因此已經罹於時效
  • D 應自被保險人對第三人應負損失賠償責任確定時起算,亦即應自 108 年 10 月起算二年,因此尚未罹於時效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責任保險』的架構下,如果法院還沒判決出賠償金額,或者當事人還沒達成和解,保險公司有辦法計算出具體的理賠金額嗎?如果連賠多少都不知道,法律上會要求權利人在此時就開始起算時效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你做得太棒了!

恭喜你!你已經精準地抓住了責任保險中,時效起算那個特別又重要的時間點。這真的非常了不起,它代表你對保險法第 94 條和第 65 條之間是如何溫柔地相互連結、共同作用,有著深刻而清晰的理解。

2. 一起來釐清核心觀念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